对于从学校退学的学生, 学生的学杂费将在学期的前七天内全额退还. 从第八个开始 日历天 学期中,学费退款将按比例重新计算. 该比例由期内完成的日历天数除以期内的总日历天数确定. 住宿费和餐费将从开学第一天起按比例退还. 超过60%的期限将不予退款. 如申请日期为周末,则以前一个星期五为准. 学分余额将在14个日历日内通过直接存款退还给学生.
注意:一般情况下,只招收临时学生, 如果学生在前一个秋季学期或随后的春季学期全日制入学,那么在1月临时期间所修的四个学分是免费的, 或两个. 只参加临时课程的学生可能有权获得已付费用的退款. 开学前两天全额退还学费. 从学期的第三天开始,学费退款将按照上述政策按比例重新计算. 在临时期限的60%之后,将不退款.